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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6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

发布时间:2016-05-13 11:45:02    浏览量:

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参考书目 备注
025300  税务 5 ①101 思想政治理论
②204 英语二
③303 数学三
④433 税务专业基础
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(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);《经济科学译丛:微观经济学》(第八版)罗伯特•S•平狄克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(2013 年);《中级财务会计》(第三版)钱逢胜,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(2013 年)  
025700  审计 30 ①199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
②204 英语二
 
125300  会计 60 ①199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
②204 英语



 















  

  为鼓励优秀人才报考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,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方案如下。

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。

  一、新生奖学金

  新生奖学金方案参见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。

  1、特等奖学金人民币35000元/生。

  2、一等奖学金人民币25000元/生。

  3、二等奖学金人民币15000元/生。

  4、三等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/生。

  二、学业奖学金

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、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三类。

  1、普通奖学金

  未参加工作或工作不足2年,每生每月600元;工作2至4年,每生每月620元;工作4年以上,每生每月640元。

  2、优秀奖学金

  一等奖5000元,二等奖3000元,三等奖1000元。评定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20%;其中一等奖占20%,二等奖占30%,三等奖占50%。

  优秀奖学金将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评定发放。

  3、专项奖学金

  专项奖学金将根据捐助人的捐助要求和条件实施。

  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分专业进行评选;税务专业单独评选新生奖学金,会计、审计专业共同评选新生奖学金。会计、审计、税务专业各自评选优秀奖学金。

  在上述两类奖学金评选中,如出现排名相同的情况,可增加同一等级奖学金获奖人数,但将相应减少下一等级奖学金获奖人数。

  联系电话:021-69768051 联系人:肖老师

  计划招生:95人(不接收推免生),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

  招生改革措施:报考会计和审计专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明确是否接受专业间(仅会计和审计专业间)调剂的意愿。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及调剂意愿,划定会计专业和审计专业统一的录取分数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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